
Y2:成都/熊猫乐园/宽窄巷子/都江堰/牟泥沟/九寨沟/五星双飞六日游(全程0自费)
?团年:藏家团年饭,烤全羊,土火锅,手抓肉,藏族礼仪,载歌载舞藏家吉祥年; ?传统:吃饺子,放烟花,追寻儿时的过年欢乐时光; ?祈福:神山圣地,岷江之源,撒隆达,新年祈福,美好心愿,幸福一生; ?喜庆:赠送红围巾,温暖整个冬日,派发新年红包,好运连连; ?接送:采用高端专车接送,师傅代拿房卡; ?住宿:网红舒适精品酒店,网络评分4.6分以上; ?美食:吃就吃当地最特色,成都市井美食、羌家十三花、石锅药膳、牦牛汤锅; ?暖心:随车配备氧气瓶、红景天,缓解高原反应,免除后顾之忧;
状态 | 出团日期 | 起止城市 | 天数 | 线路名称 | 余位 | 总数 | 在线预订 | 市场成人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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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行程
福州(飞机)-成都
用餐:餐饮:不含餐
住宿:酒店:成都市区
交通:飞机
(当日出团集合地点:请在航班起飞前2小时抵达长乐机场与送团人员小丁:18305955886联系;请游客与小丁索取出团通知书,上面记载具体各航段时间及市内接送师傅电话)。
温馨提示:
1、由接机/接站司机送您至酒店后,当天晚上7点前导游会电话/短信与您联系,告知次日集合时间及地点,请保持电话畅通。
3、我社接机人员接机或接站后,安排乘车前往酒店入住。入住后客人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活动。
成都—宽窄巷子—熊猫乐园—都江堰—茂县
用餐:早餐:酒店自助餐 午餐:市井美食 晚餐:羌家十三花
住宿:住宿:茂县
茂县-藏族村寨-牟尼沟-岷江源新年祈福-藏家家访-九寨沟
用餐:早餐:酒店自助餐 午餐:石锅药膳 晚餐:藏式铜鼎火锅
住宿:住宿:九寨沟
温馨提示:最美乡村特色藏寨景区内配套的商店,有旅游纪念品及当地特色产品出售,景区讲解员可能会为游客解说并推荐,如若感兴趣,请您根据自所需谨慎选购,记得索要发票
全天游览九寨沟
用餐:早餐:酒店自助餐 午餐:营养简餐 晚餐:酒店定制餐
住宿:住宿:九寨沟口
温馨提示:九寨沟分为三条沟,单程35公里,沟内每个景点都有一个观光车上下的车站,凭观光车票当日可在任一站点自由换乘,辆观光车都有讲解导游。游览景区内三条沟的先后顺序,完全根据观光车调度人员临时安排分沟游览,这样也能更好的分散游客,让您在拍照的时候舒心一些;九寨景区禁止吸烟,有吸烟习惯的客人请忍耐,或到专门的吸烟区,否则会受到高额罚款。
九寨沟—土特产超市—特色藏寨—成都
用餐:早餐:酒店自助餐 午餐:牦牛汤锅 晚餐:敬请自理
住宿:住宿:成都
温馨提示:最美乡村特色藏寨景区内配套的商店,有旅游纪念品及当地特色产品出售,景区讲解员可能会为游客解说并推荐,如若感兴趣,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,记得索要发票。
成都(飞机)—福州
用餐:餐饮:早餐
住宿:温馨的家
交通:飞机
备注提示:我社已代定酒店至机场单趟拼车接送,请根据通知时间提前退房,酒店提供免费早餐,在酒店开餐前需出发的,酒店提供路餐打包(酒店住宿赠送),请勿忘于前台领取;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后的,请提前退房,再自行安排活动(请注意酒店退房时间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,外出前可将行李寄存前台),登机手续请根据机场指引自行办理。
【特别注明:行程上的航班时间只作参考,不能作为游客与旅行社签合同时出发的准确出港航段时间,具体航段时间以在长乐机场送团人员小李的出团通知书的时间为准。如由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变更的,由本社通知为准,解释权属于航空公司,如果组团社未经问本社,私自通知游客航班变更,给游客产生损失由组团社全部负责,本社不承担任何责任,谢谢理解于合作。】
费用说明
【旅游费用包含】 一、交通:1、福州/成都2程机票、机场建费;保证一人一座,不提供座次要求;散客拼团全程可能非同一台车;因沿线有行车公里数限制及部分路段维修,易发生堵车,发车时间均较早,行程内标注出发及行车时间均为预计,具体情况可能略有不同;为保证车辆制动性能,行车延途均需停车加水;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。请予以理解。如遇九寨沟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无法按照原计划完成,旅行社有权更改线路和景点,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有交通无法完成原有行程,额外增加交通费用需游客自理!2、接站:散客机场接送均由师傅负责接送,无导游,成都机场散客接送均为6座面包车,因机场交通管理不允许在上下客人处停放车辆,散客到机场后请游客自行换取登机牌登机。 二、住宿:全程提供五星豪华酒店住宿,每人1床位。2人以下单床位的,必须补房差,3人以上可补房差亦可安排加床(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)或三人间(部分酒店无三人间)以酒店提供为准,费用同正常床位;不提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,亦不接受楼层及特殊房型指定;因计划用房,房差需于出行前团款中付清;行程内酒店住宿押金均为游客自付自退。住宿酒店已列出,敬请百度,如行程提供标准无法满足您的入住要求,请订团时自补差价升级住宿标准。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如航班取消等)因素,造成额外损失(如车位损失、房费等),由游客自理! 【参考酒店】 成都准五:航宸国际酒店、艾克美雅阁酒店、蓉南国际酒店、寅生国际酒店、锦江都城酒店或同级; 茂县准五:九顶山国际大酒店、尔玛国际酒店、茂县国际大酒店、西羌家园酒店、伊特兰蒂大酒店或同级; 九寨沟准五:记忆温泉酒店、郦湾假日酒店、九源国际酒店、名雅大酒店、润都温泉酒店、千墨度假酒店或同级; 三、用餐:含5早餐7正餐,九寨沟中餐为路餐,(按10人一桌计算,若人数减少则按比例减少菜品和菜量)正餐餐标40元/人;所有餐不吃不退费,行程中所列早晚餐均为酒店提供增值赠送用餐,以酒店提供为准,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。出发时间在酒店早餐开餐之前的,酒店提供路上吃的早餐(路早),需退房时自行于酒店前台领取。特色餐团队餐为我社安排用餐,不含酒水。因整体餐费不以个人用餐与否减少,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,敬请谅解。 四、门票:熊猫乐园门票、都江堰门票、牟尼沟门票、九寨沟门票及观光车;全程优惠门票退30元/人,免票退60元/人,22岁以下学生优惠不退(如不能出示证件,请另行补全附加费),熊猫乐园、都江堰、九寨沟,牟尼沟景区对在校学生,现役军人,离休干部,残疾人,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门票优惠,若符合此条件,请携带相关证件,因旅行社为网络定票,请提前告知导游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因出行价中已包含为旅行社优惠折扣门票价,退还门票优惠差价不以景区挂牌为准。观光车无特殊人群优惠,儿童因不含门票请旅游者于景区售票处自购。景区配套设施设备容貌及卫生状况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。 五、导服:行程内含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。行程内导游仅负责旅游者的日常组织安排,延途讲解,协调问题处理等事项;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,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,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,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成不满,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。 六、保险:赠送旅行社责任险(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万),保险公司对70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,谢绝70周岁(含70周岁)老年人参团,另身体有疾病的,请不要参加高原线路。 七、儿童:2-12岁(1.2米以下)含出发地至成都往返机票/动车票、汽车车位、半餐、导游服务,其余均自理。儿童因不含门票请旅游者于景区售票处自购。景区配套设施设备容貌及卫生状况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。 八、自费与购物:全程导游不推荐任何自费,全程1个购物店+1个景中店【川主寺综合店120分钟】(售卖黄龙玉、藏药、牛肉、当地土特产)【特色藏寨90分钟】(售卖藏族特色银器、服饰);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。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。如有购买行为,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;旅行过程中景区内、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,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,请您特别注意甄选,谨慎选择。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,确保商品完好无损、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,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;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。 九、赠送:赠游:宽窄巷子、川剧变脸、红军长征纪念碑、走进藏家家访;赠送项目均为我社为品牌建立,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愦行为,为我社无附加条件赠送,赠送实物均不会人为取消。赠送项目正常情况均会前往,但如遇特殊原因(如天气,路况,时间等)未抵达,无费用可退,亦不等价折换其它。 十、保险:保险公司对3岁以下和70岁以上人群不受理,70岁以上老人我社无法接待。3岁以下需要监护人陪同方可参团。 【旅游费用不含】 1.行程中自理项目含:熊猫乐园电瓶车和讲解30元/人、都江堰停车场至大门 电瓶车10元/人、景区内观光车15元/人、+耳麦5元/人、九寨沟意外险10元/人、航空保险、出发地接送站、行程中注明的自理项目、个人消费(如酒店内消费和自由活动消费)行程中不含的餐,及出发地自费项目。 2.不含因单人产生的单间差,住宿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,如出现单男单女,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。 3.因交通延阻、罢工、天气、飞机机器故障、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。 4.不含人身意外险、航空保险。 5.不含行程已注明的需另付费项目及个人的购物及其他支出费用。 6.景区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及体验项目,报价未包含,游客根据自身需求自理自费。
注意事项
1、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,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;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,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,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,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,均不适合参加;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2、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,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,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,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3、此产品为散客拼团,因其特殊性,根据具体航班,天气,路况,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,住宿酒店,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,由此可能造成等待;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,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。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,由旅游者自行承担;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,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,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,需换人参加的,需另签合同为准;出发后要求退团的,所有团款不退;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,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,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4、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,并请备好常用保暖,降暑,防晒,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。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,行车中,酒店内,景区内,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;九寨牟尼沟均包含陡坡密林、悬崖蹊径、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,请注意禁止标志,不可冒险前往;景区内禁止吸烟,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。 5、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,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。包括餐后休息,酒店休息,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,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,请注意安全,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。 6、各景区内配套,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,纪念照片,法物流通处,土特产,小卖部各物品出售,非我社提供服务,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,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,不买请勿还价;如有兴趣,请旅游者自行甄别,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,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。 7、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和信仰,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;为安全考虑,晚间不宜自行单独外出。 8、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,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《旅游法》进行补退;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,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,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。 9、如遇九寨沟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无法按照原有完成,旅行社有权更改线路和景点,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有交通无法完成原有行程,额外增加交通费用需要游客自理! 10、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,视同旅游者违约,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,我社不再退费,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。正常的项目退费(门票,住宿)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,均不以挂牌价为准。 11、除行程标明的游览,自由活动地点外,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,游览,介绍,讲解等。 12、关于购物: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。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。如有购买行为,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;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、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,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,请您特别注意甄选,谨慎选择。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,确保商品完好无损、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,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;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。 13、本产品为出发地成团。根据发团需要,本产品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导游及团友的变化,请您谅解。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。 14、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,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,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,以便及时协助解决;旅游者在完团前,请认真客观填写《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》,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,我社不予处理。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,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(除3岁以下及70岁以上)代购旅游意外险5元/人(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),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,保险公司盗走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。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。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,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。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(不在意外险之列)。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购的,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。 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: 乙方: 一:购物补充条款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,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达成一致,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。 1、沿途购物店对商品都有严格管理,同一类产品在不同商家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。但国内各省之间会存在差别,请您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。以下推荐商店是旅游局指定的购物店是游客和当地人的购物场所,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,请您自行甄选,我们无法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; 2、购物活动参加与否,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决定,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。除本补充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,无其他购物店;如果您此次出行有购物需求,请携带现金、银行卡、信用卡; 3、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; 4、如遇不可抗力(天气、罢工、政府行为等)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(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、交通堵塞、重大礼宾等),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,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,敬请游客谅解。 附:购物店(安排在行程的第五天) 名称 简介 (主要商品种类 特色等) 停留时间(约) 川主寺综合店 黄龙玉、藏药、牛肉、当地土特产 120分钟 特色藏寨 藏族特色银器、服饰 120分钟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(一)所有内容,并愿意在友好、平等、自愿的情况下确认: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、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、提醒。我经慎重考虑后,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,旅行社并无强迫。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,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、注意保留购物单据、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。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,对旅行社予以理解。 我同意《合同补充条款》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 签字: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,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、同意行程安排,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;确认本人身 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,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。 旅游者: 合同编号: